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浙江省候选人推报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今年将继续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
活动主题:自信自强 勇毅前行
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 全国学联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奖学金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授予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授予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获得团体授予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报名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 截至2024年暑假前,在读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作为首要条件,推荐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 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 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申报团队近三年获得过“挑战杯”等国家级荣誉或表彰。
3. 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采用“全国—省级—高校”三级体系,按5个类别分类推报,各地各高校团组织应充分重视、广泛宣传,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推报。各高校团委向团省委推报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应从各高校“大学生自强之星”中产生。
(一)学校、地市推荐阶段
各学院于2月26日12:00前报送材料至校团委,未在截止时间前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推报资格。具体材料包括:
1. 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EXCEL版电子稿。汇总表中的“事迹简介”栏简要填写自强事迹,字数在150至200之间。
2. 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附件4)电子稿。
(二)省级推荐阶段
省级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省推报工作。省级团委通过差额评审,经公示后,推荐58名省级候选人(含1名标兵候选人)至全国组委会。
(三)全国评审阶段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和优秀组织单位。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四)总结宣传阶段
全国组委会将重点做好以10名标兵为代表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事迹宣传,制作新媒体产品并通过“共青团中央”“学校共青团”“中华全国学联”等平台账号、中国青年报社和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所属的全媒体平台以及其他社会媒体等进行全网传播。各推荐单位要加强对所推荐人选的事迹宣传,形成长尾效应,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