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公示

发布者:曹杰发布时间:2020-11-07浏览次数:4478

附件2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__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_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目

验收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达标

未达标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达标

未达标

3.机构和人员规模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45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达标

未达标

实有4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达标

未达标

实有6

4.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达标

未达标

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达标

未达标

6.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达标

未达标

7.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达标

未达标

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9.2019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达标

未达标

召开日期为:20191192020111日(增补)


10.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达标

未达标

11.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达标

未达标

12.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达标

未达标

每年1月召开校级部门汇报会

13.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达标

未达标

14.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达标

未达标

15.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达标

未达标

评估结论

通过 □未通过 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