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__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_☑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目 | 验收结论 | 备注 |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达标 □未达标 |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达标 □未达标 | |||
3.机构和人员规模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45人 | |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4人 |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达标 □未达标 | 实有6个 | ||
4.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达标 □未达标 | |||
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达标 □未达标 | |||
6.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达标 □未达标 | |||
7.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达标 □未达标 | |||
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 |||
9.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达标 □未达标 | 召开日期为:2019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日(增补) | ||
10.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达标 □未达标 | |||
11.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达标 □未达标 | |||
12.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达标 □未达标 | 每年1月召开校级部门汇报会 | ||
13.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达标 □未达标 | |||
14.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达标 □未达标 | |||
15.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达标 □未达标 | |||
评估结论 | □ 通过 □未通过 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