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会章程

发布者:曹杰发布时间:2020-11-07浏览次数:394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坚持学院党委领导、学院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建立全院大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是学院党委和其他各行政部门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与纽带。

  第二条 学生会宗旨:

以“五四精神的育人方针为指导,团结全院同学,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促进同学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认真倾听广大同学诉求,为各年级同学服务。

  第三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以学生工作为中心:不断提升自己的团队凝聚力,不断提升团队的执行力,不断提升学院活动的宣传教育效果;倡导和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科技、文体、社会实践活动,努力为全同学服务;促进全同学之间的团结,加强与各个学院之间的交流,促进同学对社会各方面的了解。

2、恪守学生本分:我们要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培养科学精神,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学术规范,不能倒置本末、荒废学业,不能因学生工作而迟到早退缺课旷课

3、牢记学生会宗旨:我们要把努力为同学服务作为主要目的,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认真倾听广大同学诉求,积极畅通校园沟通协调渠道,实心实意帮助同学解决困难

4、永葆理想主义情怀:我们要珍惜代表服务同学的荣誉和锻炼能力的机会,公私分明,甘于奉献,不借组织平台为个人镀金”“铺路,不借担任学生干部机会谋求加分”“评优推优等私利

5、扎扎实实做事:我们要把让广大同学满意作为工作目标,反对漂浮作风,反对形式主义。要扎根同学、勤于交流、求真务实,力戒模仿行政化的工作方式。

6、营造平等氛围:我们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身份是学生,牢记学生会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坚决反对本位思想和作风,彼此互相帮助、平等相待,不追求头衔、不装腔作势

7、摒弃庸俗习气:我们要努力建设充满朝气、干净纯粹的组织文化,不吃吃喝喝、贪图玩乐、讲求排场,要克服精致利己思想,坚决抵制社会不良习气侵蚀

  第四条 学生会在工作中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学校团委的指导,并定期向团委书记汇报工作。

  第五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学生会工作,使学校学生会工作向着系统化、制度化、细致化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六条 学生会各项工作由主席团总负责: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在学党委领导下、学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并管理、组织、领导好学生会工作,处理好日常事务发挥好学生会与学校的桥梁作用

  第七条 学生会职能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以下部门“组宣部、融媒体信息中心、实践部、办公室、文体部、社团部、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大学生科学技术创新协会个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实行部长责任制,各部门接受主席团的领导。

  第九条 学生会于部的基本要求: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自觉接受党团的领导,自觉提高理论修养;

2、学习成绩优良,组织领导能力较强,熟练分内工作,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德才兼备,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精神,能主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绝不允许有谋私利、争名利或损害学生会的行为;

4、自觉接受党团组织的教育和帮助,积极参加所在班级的活动;

5、学生会干部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6、学生会干部需以学生会工作为主,以身作则,甘于奉献,积极进取,不拖泥带水,干净利落

7、坚决、不折不扣的完成好上级交给的任务,充分发挥好现有的平台,从不同的角度锻炼自己。

  


第三章 学生会纳新制度

  第十条 为了保证学生会有新鲜的血液注入,有足够高素质的后备力量,能够有效的开展学生会工作,服务师生,为进一步壮大学生会队伍,保证学生会工作的连续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服务学校、服务同学,同时,也为同学们提供一个服务师生锻炼自我的平台。

  第十一条 招新工作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要求:关心国家大事,坚持党的领导,团的指导,实事求是,关心学校大事,积极参加学学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

2、道德素质要求: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校园和谐安定的秩序,爱护公共财务,敢于同不良作风做斗争;做人诚实守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3、综合素质要求:遵守校纪校规、学生会规章制度,工作积极主动,细心负责,思路清楚,有较强创新意识、集体意识和服务意识;能够正确处理学习、生活和工作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团结协作精神,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助能力,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4、文化素质要求:学习勤奋努力,能够自觉完善和优化知识结构,成绩优良,无挂科、补考、作弊的行为及记过、通报批评等行为;

5、将由学生会面向全院学生(在校生)统一招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所有环节进行严格审核。

  第十二条 招新工作阶段

一、招新工作第一阶段

1、各部门安排干事在其周围进行宣传工作(宣传资料、口述、公众号、微博、朋友圈等)

2、学生会干部共同商议招新地点;

3办公室准备招新所需材料(招新报名表、宣传单、部门简介、部门工作职责、展板)

4、招新工作分为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报名,第二阶段面试,第三阶段试用期;

5、招新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变更。(天气情况或接到其他通知)

二、招新工作第二阶段

1、在规定招新报名日期内,学校学生(在校生)自荐、各部门干部及干事推荐,按照报名要求进行,(及时上交报名表、按时参加面试)各部门要发挥自己部门的优势全力挖掘有能力有潜力的同学加入学生会;

2、学生会统一组织招新环节,面试由各部门负责人自主组织面试人员的面试,主席团进行审核,办公室负责整理新同学资料,采用公开招收、统一面试、择优录用的方式初步选拔优秀人员;

3、对于因有事未能参加面试的同学,可在规定面试的第二天安排小型考核,以尽可能的吸收优异人才。

三、招新工作第三阶段

1、各部门招新结束后制作好花名册,交于办公室存档;

2、学生会各部门根据各个部门特色对新同学进行面试、考核。试用期为一个月,若试用期不过的成员可采取不录用的处理办法;

3、在试用期新同学对学生会工作积极支持与配合,表现优秀、无缺勤、迟到、早退、积极负责,结合其他方面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同学,由部门将考核结果以及申请书报请主席团,经主席团研究决定,给予批复,即可录用。

  


第四章 学生会选拔制度

  第十三条 为加强学校学生会的组织建设,促进学校共青团各项事业的发展,提高学校学生会自身凝聚力,更好的服务学生,激发学生会干事、干部工作热情及创新意识,促进学生会干事、干部的素质提升,明确干事、干部职责,求真务实。依据自身情况,制定以下选拔制度:

  第十四条 学生会干事选拔

一、选拔条件:

1、面向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所有在校生;

2、成绩优异,作风优良,积极向上,乐于助人;

3、不得有挂科、记过、通报批评等以上处分;

4、凡有意向并且严格遵守学院规章制度的学生均可参加选拔;

5、具有服从纪律的意识,听从上级指挥,不逃避义务,敢于承担责任,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意识,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意识;

二、选拔流程:

1、将由学生会面向全体在校生统一招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对所有环节进行严格审核;

2、招新时间段内在校学生自主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3、由各部门自主组织面试,面试人员准时参加面试及提交个人简历,由主席团进行审核,秘书处进行整理;

4、通过面试情况择优录取,试用期一个月,若试用期不过的干事可采取不录用;

5、在试用期间新干事在工作中表现优异,无缺勤、早退、迟到等行为,做事认真负责,对学生会工作支持与配合,由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干事开会研究决定,并将名单上报主席团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十五条 学生会干部选拔

一、选拔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要求:关心国家大事,坚持党的领导,团的指导,实事求是,关心学校大事,积极参加学院、系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

2、道德素质要求: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校园和谐安定的秩序,爱护公共财务,敢于同不良作风做斗争;做人诚实守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3、综合素质要求:遵守校纪校规、学生会规章制度,工作积极主动,细心负责,思路清楚,有较强创新意识、集体意识和服务意识;能够正确处理学习、生活和工作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团结协作精神,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助能力,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4、文化素质要求:学习勤奋努力,能够自觉完善和优化知识结构,成绩优良,无挂科、补考、作弊的行为及记过、通报批评等行为。

二、选拔条件:

1、竞选者必须获得SPT优秀班干部、SPT优秀团员等其中任意一个荣誉称号;

2、在学院学生会每月评优过程中评分达前三名四次及四次以上(五个月中)

3、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不徇私舞弊、弘扬正气;

4、积极向组织靠拢,有改革创新精神,工作积极大胆;

5、要有服从纪律的意识,听从上级指挥,不逃避义务,敢于承担责任,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意识,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意识。

三、选拔程序:

1、通过各部门部长推荐、自荐等方式公开报名,候选人提交申请书;

2学生会干部选拔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将选举结果上报学校党委经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十六条 学生会主席团选拔

一、选拔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要求:关心国家大事,坚持党的领导,团的指导,实事求是,关心学校大事,积极参加学院、系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

2、道德素质要求: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校园和谐安定的秩序,爱护公共财务,敢于同不良作风做斗争;做人诚实守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3、综合素质要求:遵守校纪校规、学生会规章制度,工作积极主动,细心负责,思路清楚,有较强创新意识、集体意识和服务意识;能够正确处理学习、生活和工作三者之间的关系;有团结协作精神,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协助能力,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4、文化素质要求:学习勤奋努力,能够自觉完善和优化知识结构,成绩优良,无挂科、补考、作弊的行为及记过、通报批评等行为。

二、选拔制度:

1、学生会主席团选拔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将选举结果上报学院党委经批准后方可任职;

2、根据学生会发展学生会主席团也可由学生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将选举结果上报学院党委经批准后方可任职。

四、选拔会议:

1、参会人员:校领导、各学院团委老师、学生代表、列席代表、团员代表。

2、竞选人员发言;

3、投票选举(竞选人员不参与投票)

4、选拔会议中应有监票人数名和唱票人员名;

5、选拔结果由团委老师研究决定并上报领导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培养制

  第十七条 为帮助学生会干部树立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掌握工作方法和工作艺术,提高工作能力,倡导和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科技、文体、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全院同学之间的团结,促进同学对学校及社会各方面的了解。保证学生会干部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工作要求,有效顺利的开展工作,培养出更加优秀的干部干事使学生会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

  第十八条 培养对象:

学生会全体干事(优秀干事)

  第十九条 培养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要求:关心国家大事,坚持党的领导、团的指导,实事求是,关心学校大事,积极参加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

2、道德品质素质要求:遵纪守法,自觉维护校园和谐;做人诚实守信,尊敬师长,礼貌待人,乐于助人,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3、科学文化素质要求:学习勤奋努力,能自觉完善和优化知识结构,成绩优良,不挂科;

4、身体心理素质要求:身体素质好,心理健康,性格开朗。面对竞争、挫折具有一定的承

载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能够应对自如;

5、综合素质要求: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助能力和决策能力;

6、交际能力要求:待人和善、宽容大方、语言得体;

7、任职要求:在学生会任职时间5-10个月,在此期间没有任何不良行为。

  第二十条 培养方式:

1、培养对象可自荐或部长副部长、主席团以及学院老师、领导推荐;

2、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广大学生会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优秀干部专业知识和领导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干部的领导水平和创新能力;

3、认真做好学生会的换届选举和班级学生会干部的选配工作,积极向团委、学生会和有关部门输送人才;

4、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学生会干部培训班,邀请学校相关领导、老师讲解时事政策、工作建设、交流经验;

5、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学生会干部、干事工作经验交流会或与其它的学生会开展工作经验交流及学习生活交流会;

6、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干部培训工作的制度化,坚持和完善培养与实践相结合制度,建立学习档案制度;

7、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干部、干事参加培养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8、加强培养考核,增强培养的时效性,培养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会干部、干事届满考核和提拔任用的依据,并纳入干部档案;

9、每个干部、干事都有权利和义务接受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校园活动,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10、学院学生会应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全体干部、干事参加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的培养活动;

11、学生会干部、干事每学期定期策划组织各种联谊交流活动(素质拓展)

12、开展学生会干部、干事能力培训班或专题讲座。

  


第六章 学生会考核、奖惩制度

  第二十一条 为了激发学生会干事工作热情及创新意识,加强工作透明度,严格组织管理,促进学生会干部、干事的素质提升,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具备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学生会队伍,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的工作效率,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特制定学院学生会制度,本制度对所有学生会干部、干事均有约束作用。奖惩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和违纪的工作人员,我学生会特制定如下奖惩制度,本次评分每人基础分为80,个人评选每月一次,部门评选每学期一次。

  第二十二条 评估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客观以及合理的基础上,坚持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 评估对象学院学生会全体干事、干部及部门。

  第二十四条 评估内容

一、考勤

1、会议考勤: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第一次迟到扣2分,第二次扣3分,请假一次扣3分。当月无故缺席达到两次及以上者通报批评,分数为0分且开除学生会;

2、活动考勤:除上课外,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第一次迟到扣2分,第二次迟到扣3分,请假一次扣3分。当月无故缺席达到两次及以上者通报批评,分数为0分且开除学院学生会;

3、工作考勤: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第一次迟到扣2分,第二次迟到扣3分,请假一次扣3分。对工作不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直接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奖。当月无故缺席达到两次及以上者通报批评,分数为0分且开除学生会。

二、材料上交

1、思想汇报及资料整理、汇编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按量完成工作责任追究到个人每人每次扣5分,两次未完成者通报批评,分数为0不参与本年度评优评奖;

2、举行比赛或活动的相关资料提交部门未按要求及时上交,一次扣5分,两次未完成者通报批评,分数为0分且不参与本年度评优评奖;3提前完成且资料质量高的部门及个人可酌情加

1-5分。

三、突出贡献

1、在工作或会议中大胆创新,所提出的建议与想法被采纳的部门或个人一次可加2分;

2、每个部门每学期至少举办2次活动(包括两次),每举行一次活动加2分,少一次扣2分;

3、举行的部门活动新颖,取得成果显著的部门可酌情加1-5分。

四、作风建设

1、部门或个人主动承担组织活动、专题工作等加2分。在举办活动的过程中,工作过程中不服从安排或出现严重失误者,第一次给予警告并扣5分,第二次书面警告并扣10,第三次直接开除且取消本年度的部门评优评奖资格;

2、校学生会全体干事、干部在工作期间抽烟或喝酒者,一经发现扣5分;

3、校学生会全体干事参与打架斗殴者分数为0且开除学生会;

4、部门干事成绩未达到及格者扣5分,有通报批评者扣5分,部门和个人不得参与本年度评优评奖;

5、部门、干部、干事受到学院及以上奖励、表彰,部门或个人一次可加5分;受到领导、老师对相对应事件的部门或个人表扬,一次可加3分;

6、对抽烟、喝酒、打架斗殴进行检举者可酌情加1-5分;

7、不按照会议规定,不带笔记本(大型会议则还需要佩戴团徽或校徽)、工作不佩戴工作证者追究到个人扣10分。

五、值班

1、部门干部、干事值班时,无故迟到或早退均扣2分,无故不值班值日者扣5分;

2、值班值日时必须认真负责,办公室清扫不干净扣2分;

3、每个月值班全勤者加2分。(不迟到、不早退,请假者除外)

六、主席团评分

1、每学期开学的工作计划和每学期期末的总结(满分5)

2、各部门日常工作的开展、组织活动、专题工作等事项。主席团根据部门及个人表现综合评分。(满分5)

  第二十五条 奖惩

一、奖励

1、个人:每月评分总分前三名者,会议口头表扬;

2、部门:每学期期末考核平均分第一名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部门评选由各部门干事、干部平均评分第一名评选)

二、惩罚

1、个人:

(1)成绩不合格或被通报批评的干事、干部分别写3000字至5000字检讨;

(2)评分分数低于70警告,60分责令开除校学生会。

2、部门:评分平均分低于70者通报批评,再由主席团或领导单独与部长谈话并撰写一份3000字的检讨。

  


第七章 学生会开除制度

  第二十六条 为规范学生会体现学生会工作管理的严肃性和公平性,维护学生会的良好形象,保障学生会人员相对稳定,提高学生会干部及干事的综合素质和工作的质量,避免出现学生会干部、干事在职期间消极对待工作,特拟定以下开除制度,触犯以下条例将给予以开除:一、思想作风

1、不接受校党委的领导、团委的指导,无组织无纪律,怀有个人目的者,直接开除;

2、营私舞弊、贪污腐化(挪用公费)或有其他严重不良行为;

3、如发现学生会干部干事参与打架斗殴或与其性质相同的事件,或以暴力手段威胁或强迫他人者,情节严重的,开除学生会;

4、如发现学生会干部及干事,在工作期间、办公室、公共区域,抽烟、喝酒,影响学生会形象并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

5、个人道德败坏或存在不积极作为,以及参与邪教组织,

致使影响学生会工作的;

6、严重违反学校校纪校规,学生会章程及各部门的规章制度者;

7、借学生会名义说或做一些有损学生会及部门的事情或请假旷课欺骗班主任及老师;

8、在考试中,作弊及必修科目挂科两科及以上者。

二、工作

1、授权执行任务过程中,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差,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对安排的工作不完成或不按时完成者对学生会造成严重损失或重大事故的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担任该工作的学生会干部及干事,给予一个月的观察期,若在观察期内出现任何工作失误,给予强制开除;

2、在学校开学或举行重大活动期间,未得到批准在校以学生会名义售卖任何物品者;

3、未经学生会或主席团允许,私自篡改或涂改文件,伪造文件者;

4、泄露学生会干部及干事个人隐私及信息,及学生会内部重大决策者;

5、所有干部及干事因个人原因要退出学生会者需提前一个月向各部门部长及主席团提出并提交退部申请,批准以后方可退出学生会。若不提交申请书者给予开除。

三、考勤

在一个学期内各干部干事的会议考勤、工作考勤、活动考勤平均分低于60分者。

  


第八章 学生会工作、活动制度

  第二十七条 学生会干部、干事要明确职责,求真务实,联系群众,加强团结,服从学生会主席的部署和安排,养成认真、务实、诚恳、求新、严谨的工作作风。对于可能发生的问题,应防患于未然,对于已经发生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说服教育要跟上,要认真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并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学生干部应广泛与同学交流,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提供服务,树立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以自身行动带动广大同学,树立良好的典范。

  第二十八条 工作要求

1、学生会的工作接受党的领导,团的指导;

2、学生会干部、干事对所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完成,绝不允许玩忽职守或消极对待工作;

3、学生会干部、干事工作时必须佩戴工作证;

4、学生会干部、干事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工作时,须事先向主席或团委老师说明。保持学生会在学生心目中良好的带头作用;

5、凡行为有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会干部、干事,一经发现,将给予撤职处分。

  第二十九条 值班制度

办公室由学生会各部门轮流值班,严格签到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负责清扫及保持室内的整洁卫生。办公室需做好主席团及各部门的值班签到表。

一、部门职责:

需安排好值班人员名单,与部门内部人员协商好,不得有冲突,将名单发给办公室。

二、干部职责:

1、主席团处理上级交于的任务及文件,组织统筹学生会工作;

2、学生会干部应轮流值班,办公室监督各学生干部值班情况落实到位;

3、各部门干部需每天到办公室落实部门值班情况。

三、千事职责:

1、各部门干部、干事应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若因事(任何事情)无法到达者,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各部长、副部长须及时向主席请假,向其他学生干部请假为无效),由秘书处做好记录;

2、各部门应按照主席团布置的任务进行准备工作并按时完成,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作,当其他部门需要帮助时,在不妨碍本部门工作的情况下应及时给予大力帮助;

3、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若无法解决,应及时向主席团汇报;

4.工作分配时各部门要服从主度团的统一安排,不得有意推脱,各部门自行安排本部门具体分工;

5、活动中各部应各司其职,学生会干部、干事要起模范带头作用,维护活动秩序,使活动顺利进行;

6、活动结束后,各部应该对活动场地进行清理工作,负责人未明确表示各部可以解散时,各部干部、干事不得早退;

7、各部门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在本次活动中的工作或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以书面方式将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办公室进行归档;

8、各部门举办任何活动,须先开会商讨、制定出详细的计划,向主席团汇报和老师讨论,方可开展;

9、集体活动或外出活动时所有学生干部、干事必须佩带学生会工作证;

10、学生会干部、干事需要展开具体(非常规性)的工作时,必须事先开会商讨、制定出详细的计划,向上一级申请,待申请批准后,方可拟定具体计划开展工作,不得擅自开展。未经申请的活动出现不良影响与后果,将由擅自开展工作者负责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章学生会会议制度

  第三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

学生代表大会五年召开一届,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参会人员有学院学生代表、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会代表、学生会干部代表、团员代表、团干部代表。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时,参会人员代表超过应到人数的2/3,大会有效;赞成票超过参会人数的半数,表决有效。选举结果和具体职务安排须上报院党委批准,并将选举结果在全院内公示三天,无任何同学表示异议方可生效。

在召开学代会期间,学生代表充分发挥代表的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附议权、表决权;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主席团行使大会职权、执行上级组织的指示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在任期内组织开展各项服务于学生广大群体的具体工作。

  第三十学生会代表大会

学生会代表大会两年召开一届,学生会代表大会代表参加有校级学生会干部、干事,院级学生会干部、干事,以及学院各系团代表和学院学生代表。学生会代表大会代表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学生会代表大会召开时,参会人员代表超过应到人数的2/3,大会有效;赞成票超过参会人数的半数,表决有效。选举结果和具体职务安排须上报院党委批准,并将选举结果在全院内公示三天,无任何同学表示异议方可生效。本会任务:在召开学生会代表大会期间,学生会代表充分发挥代表的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附议权、表决权;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主席团行使大会职权、执行上级组织的指示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在任期内组织开展各项服务于学生广大群体的具体工作。

  第三十 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会

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部长、主席参与讨论学院、各系()学生会的工作现状和规划学生会发展方向,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第三十学生会主席团办公会议

主席团成员根据学生会主席团各个成员的工作情况作出总结及计划,对存在的问题商讨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作出学生会的短期工作规划和发展方向,并逐一向上级领导汇报接受领导的建议以及意见。

  第三十 学生会主席办公会议

根据学生会主席团办公会议得出的结论以及上级领导给予的指导意见,学生会主席应作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并对学生会工作作出相应的要求。

  第三十 学生会新学年(新学期)工作计划、总结会议

各部门在每学期初做好本部门在本学期的工作计划以及在本学期中所要开展的活动并上报主席团;学期末要求学生会所有成员做出对本学期的工作总结以及对下学期的工作计划,并提出建议上报主席团。

  第三十 学生会干部会议

由学生会各部门干部根据学生会近期的工作情况作出总结及计划,对存在的问题商讨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作出学生会的短期工作规划和发展方向,逐一向主席团汇报并接受主席团的建议以及意见。

  第三十 学生会生活会议

生活会是由主席团组织召开的开展学生会干部干事自我批评、交流学习、讨论生活,是解决矛盾和问题、保证学生会团结统一的重要方式

  第三十 学生会例会会议

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例会,目的在于发现并讨论工作中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商讨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第三十九 学生会各部门例会会议

学生会各部门例会是根据学生会各部门需求召开的部门内部会议,主要根据各部门存在问题商讨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及任务安排。

  


第十章 财务管理

  第四十条 学生会活动经费统一由办公室特定人员负责管理。

  第四十 活动前需做好经费预算(电子稿),获团委书记批准后交主席团存档。

  第四十 若活动须制作横幅、展板、照片或打、复印(含彩打)宣传资料的应提前统一报主席团,由主席团统一安排到学校指定地点制作。

  第四十活动所需物品可报请团委书记批条,统一到相关办公室领取。

第四十五条需自行购买的活动物资必须要发货单位开正规发票,无发票不予报销。

  第四十 各部门组织活动结束后,主席团将派出一名办公室干事负责一起整理活动账目。

  第四十办公室特定人员要做好各活动的明细账目,供主席团及团委老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