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越外团字〔2015〕12号 关于同意国际商学院第三届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的批复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26浏览次数:11

共青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委员会文件

越外团字〔201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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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召开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

第三届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的批复

国际商学院分团委:

《关于召开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第三届团员、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已收悉。经校团委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际商学院第三届团员、学生代表大会于2015年4月9日召开。

二、原则同意你们关于大会的指导思想、会议议程、部门设置、代表及候选人名额及产生办法。

三、请按照《团章》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大会的组织和选举工作。大会的选举结果请及时上报。
此复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国商 双代会 批复

共青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