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越外团字〔2015〕11号关于招募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七届SPT大学生创业园入园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23浏览次数:17

 越外团字〔2015〕11号 

关于招募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七届SPT大学生创业园

入园项目的通知

稽山校区各学院分团委:

校SPT大学生创业园自成立以来,得到了广大师生的积极响应,为广大学生搭建了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也为我校学生创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场地环境。为进一步加强创业园建设,鼓励学生“创办一家公司”,全面提升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经研究,决定进行2015年入园创业项目招募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入驻条件

1.创业团队具有较成熟的创业项目,鼓励学生结合专业特色申报创业项目;

2.创业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必须是我校全日制非毕业班在校大学生,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经营能力,接受学校大学生创业园自主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学有余力,无违规违纪受处分记录;

3.项目负责人拥有创办公司或店铺所必需的营运资金、聘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能够承担相应的风险,并取得家长同意;

4.创业实体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5.社会注册实体必须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6.创业项目不得与各类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应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其中餐饮食品、通讯、大功率电器、交通代步、快递、美容美发、医药、游戏机、博彩类、配眼镜等相关项目或与学校相关规定不符合的项目不得入园。

二、申办程序

1.稽山校区有创业意向的同学于2015年4月15日前向稽山校区各学院分团委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稿及一式两份纸质稿:

(1)SPT大学生创业园入园项目申报书(申报书中手机长号/短号请均填写,若无短号请以“长号/无”形式填写)

(2)公司或店铺负责人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社会注册实体,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创业(商业)详细策划书

2.由各学院分团委将初步筛选并核实后的项目提交大学生创业园自主管理委员会,校团委、大学生创业园自主管理委员会对提交材料进行调查和征询,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提交大学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校SPT文化街经营管理办公室审核,并组织入园项目答辩会听取创业项目负责人的现场汇报,形成评定意见。其中近年在校级及以上创业计划比赛中的获奖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入驻申请。

4.通过评审的创业者与大学生创业园自主管理委员会签署《入园承诺书》,填写校内工商、税务注册登记表,领取校内注册营业执照,按使用期限一次性交纳入园保证金、房租和卫生费,电费按市场价格及实际抄表数每月及时缴纳。

5.在大学生创业园自主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装修装饰。

6.创业团队入驻创业园,按《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经营。

三、其它事项:

1.请稽山校区各学院分团委认真做好本学院有创业意向学生的宣传、组织、发动工作;

2.联系人:大学生创业园自主管理委员会 培训部部长 俞佳悦15705853509/553509 E-mail: 709139406@qq.com。

附件:

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SPT大学生创业园入园项目申报书

2.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SPT大学生创业园2015年入园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创业园 招募 通知

共青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