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推荐工作已正式启动。为保证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学院团学组织准确把握活动主题,为当代青年学生树立身边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激励更多青年学生敢于超越自我、实现梦想,努力成长为有为青年和社会栋梁。
根据《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推荐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青年自强·圆梦中国报名条件
二、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本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4.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5.在活动报名截止前,本人事迹在本校的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6.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三、报名方法
第一步: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请登录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注册或手机动态密码登录,进入网站首页并点击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并提交至后台。
第二步: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请关注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参选人展示”页面,出现本人展示信息即代表审核通过。
第三步:请通过审核同学在2014年11月21日前,本人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并@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会,同时争取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参选微博发布示例:#自强之星#我是****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参选人姓名)我的个人梦想(或个性宣言,要贴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是新时代的新青年,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请大家关注我的事迹(活动官网个人展示页面链接)并转发本条微博支持我(该微博需将活动logo图作为图片插入一起发布,logo图从官网主页下载)@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第四步:参赛同学需下载腾讯微视,拍摄自强之星宣言:“我是****大学**,我的自强宣言(要贴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寻访活动,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在微视发布后,分享至微信朋友圈,集齐不少于30个赞,在活动截止前将集赞页面通过新浪微博#自强之星#****+图片的形式统一进行发布,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第五步:微信关注“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共账号,将参赛微信截图发送至活动官微后台,作为组委会审核是否微信发布自强宣言的凭证。
四、评选要求
1. 学院评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及程序要求,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严格审查,择优推荐1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候选人,根据团中央、省级团委的要求,登录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24时。
重点审核以下三个内容:第一,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是否真实;第二,是否通过新媒体(新浪微博、腾讯微信等平台)传播个人事迹;第三,拟推荐同学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30个微信点赞。
2014年11月26日前请各学院将公示后的候选人报名表(报名表在活动官方网站主页下载打印)及校内宣传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报送校团委,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要求所有材料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推荐材料的完整电子版发送至E-mail:108131684@qq.com。联系人:赵轶,联系电话:88343060。
2. 校级评选: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公示,并举办“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分享活动,选出1至2名最具代表性同学报送省级团委学校部参加评选。
附件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2013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表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自强之星 大学生 通知
共青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4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