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委员会文件
浙越团字〔2015〕5号
——————— « ———————关于评选2014年度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共青团优秀网络宣传员及更新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要求,充分发挥我校共青团干部队伍优势,动员团学干部、青年学生力量在互联网上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网络主旋律,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网络宣传员建设,经研究,决定评选2014年度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共青团优秀网络宣传员,以及更新2015年度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青团优秀网络宣传员评比事项
(一)名额分配
按照组建队伍人数的3%推荐(具体名单请参照附件2)
(二)评选标准
1.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在网络上传递中国梦,宣传正能量。
2.带头认真工作。热心网络宣传员的工作,责任感强,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作风扎实,工作有实绩。每周发表原创微博不少于1条,转发、评论共青团中央、团中央学校部、浙江共青团、浙江团省委学校部、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绍兴团市委、学校团委微博不少于3条;关注并转发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团委公众微信平台信息。
3、带头刻苦学习。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掌握过硬本领,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综合素质。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由各学院分团委组织选拔推荐,校团委统一审定评选。
二、共青团网络宣传员队伍更新事项
(一)人员组成
1. 校团委层面:包括校团委书记及成员,校团委宣传部所有成员,校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门部长,网络新媒体类社团负责人等。
2. 学院分团委层面:网络宣传员基本要求为政治素质过硬、熟悉网络工作、责任心强等。包括分团委(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学院宣传部、班级宣传委员、网络新媒体类社团负责人等。
(二)主要职责
1. 做好学校、学院各类活动的宣传、转发、正面评论。关注校团委网站;微信订阅号: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团委(txyy54);官方微博(腾讯: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团委、新浪: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2. 对共青团中央官方微博、团中央学校部官方微博、团学小微公共微信、浙江团省委官方微博、浙江团省委学校部官方微博、浙江省学生联合会官方微博、浙江省学生联合会·青春抱抱团公共微信、绍兴青年公共微信加关注,对其平台上发布的内容进行转发、评论。
3. 按要求到指定的网络空间参与跟帖、转帖、评论工作,及时发声,自觉针对网络上的错误言论和思潮进行正面信息传播,壮大网上主流思想舆论。每人每周转帖评论量不少于5条。
三、相关要求
1. 各学院分团委要以此次评选为契机,加强对学校网络宣传、新媒体运用的重视和引导,积极探索网上团学工作开展机制;要切实规范网络宣传员的管理,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网络宣传员队伍。
2. 申报优秀网络宣传员需填写相应表格(一式一份)并附事迹材料一份(1000字左右)(附件1),于1月16日前报送校团委,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的将不列入评选。
3. 各分团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宣传部部长为第二责任人,协助更新原网宣员名单,在原有名单进行删减及更新(将已经毕业的网宣员从名单上删除,调整更新11级、12级、13级网宣员名单,增加14级班级网宣员)。通知新增网宣员加入QQ群(越秀共青团网络宣传队 304100593)、微信群(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团委txyy54)等工作联系协调载体,做到有名单、能联系、常发声、起作用。
4. 1月16日前,各学院分团委完成网络宣传员名单汇总工作,同时将名单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宣传部:
稽山校区各学院分团委请交于:
吴曙辰,15157540373/650373,905175440@qq.com;
镜湖校区各学院分团委请交于:
蔡环泽,15068547929/557929,393990490@qq.com。
校团委将定期对各学院网络宣传员工作情况进行测试并通报有关结果。
附件:1.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共青团优秀网络宣传员推荐表
2.2014年度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网络宣传员名单
3.2015年度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网络宣传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二○一五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 网络宣传 队伍 评比 更新
共青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5年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