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工作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1-21浏览次数:25

各学院分团委: 

2014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环节已基本结束,在学校领导重视、各学院分团委广泛动员、大力组织下,10余支实践小分队赴海外、全省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鼓励先进,把社会实践活动引向深入,经商议,决定对今年活动进行材料总结,并对期间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工作

1. 各学院分团委要认真做好本学院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汇总工作、归档工作,组织学生交流社会实践活动的收获体会,做好本学院实践先进典型的评选、表彰工作;

2. 组织各班团支书收交《大学生成长手册》,在个人社会实践页面进行审核盖章;

3. 提交学院社会实践工作总结一份(3000字以内),包括详细的学院社会实践工作总结、活动图片、影音文件、新闻报道、微博播报等,报送校团委。

二、校级优秀团队、先进个人评选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条件

1. 校级优秀团队

评选对象为院级以上立项的重点暑期社会实践服务团队(学校重点立项的团队都要求申报参评)。具体要求是: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准备充分,重点突出,主题新颖;队员能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扎实开展工作,成效显著;团队充分利用各级团组织的官方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在活动的策划、动员、实施、总结等各个阶段,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影响广泛。

2. 校级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为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参加者和组织者。具体要求是:参与者须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踏实主动,态度积极端正,能对当地作出一定的实际贡献;若是活动组织者,必须指导思想明确,协调能力突出,活动组织周密,团队成效显著。并要求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二)名额分配和申报要求

 

1. 校级优秀团队

学院可推荐校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1-2个。要求填写《2014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推荐表》(附件1),并提供团队总结材料一份(包括实践总结、实践成果、活动图片及媒体报道等佐证材料),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

2. 校级先进个人

每个团支部(2014级除外)经过民主评议推荐1名学生,实践团队可按照总人数的10%进行申报,由学院分团委审核,填写《2014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另附被推荐人的《大学生成长手册》中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复印件。

(三)材料报送及评审

1. 优秀团队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请于10月11日下午3点前上交至校团委。同时上交所有材料电子版至邮箱108131684@qq.com(联系电话:88343060)。校团委将进行材料审查和初评,确定参加评审项目,并将于10月16日前组织专题评审答辩。请参评优秀团队提前做好PPT汇报准备。

2. 申报各类校级先进的个人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请于10月11日下午3点之前上报校团委。同时上交所有材料电子版至邮箱108131684@qq.com(联系电话:88343060)。

 

 

三、其他事项

 

1. 9月底-10月初校团委将对申报的重点项目进行评选,结合活动的准备、实施、成效等进行综合答辩、评估,确定重点团队项目获奖名单,按评估结果确定资助金额500-1500元,以奖代助。

2.学校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实践团队的基本活动费用,同时鼓励各实践团队向社会或企业筹集经费或寻求赞助,实践活动经费完全依靠自筹的团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3. 资助金额报销,必须有正式发票,收据无效,且票据必须符合学校财务报销制度要求。凡报销发票均须写清具体用途和物品,正式发票须经被资助团队负责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后方可报销。报销额度不得超过校团委确定的资助金额,报销时间由校团委另行通知。

4.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方式:赵 轶 88343060

附件:

1. 《2014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推荐表》

2.《2014年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暑期 社会实践 总结评比 通知

 

 

共青团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4年9月29日印发